1998年10月27日,吉林省通化市中级法院下达的一份刑事判决书称:“撤销柳河县人民法院(58)法刑字第264号和通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(81)通地法刑申字第5号刑事判决对原审被告人高长江、苏文林的定罪量刑部分”;“对原审被告人高长江、苏文林宣告无罪”。当梅河口市新合镇德胜村农民高长江接过这一判决书时,不由得老泪纵横:整整等待了40年呵!
1958年,“波澜壮阔”的大跃进运动把中国带进了一个狂热的年代。在当时政治形势下,圣水镇五大家村小学民办教师李文俭为了立功,编造检举材料,揭发永兴村小学代课教员高长江“因对现实不满,预谋组织反革命集团‘龙虎军’……”材料上报以后,县委如获至宝,立即指示县公安局开展侦破工作。
高长江成了“龙虎军”反革命组织的“军长”。其他12名成员除了他和王永春系民办小学教员,其他人都是村里老实巴交的社员。仅仅7天时间,也就是1958年12月10日,柳河县法院就认定被告人高长江为现行反革命集团首要分子,判处有期徒刑20年;被告人苏文林为该案之骨干分子,判处有期徒刑10年……
尽管他不停地写信、申诉,但寄出的信件均石沉大海,而且这都成了高长江“认罪态度不好”、“抗拒改造”的铁证。高长江也因此没获得一次减刑,一天不少地蹲完了20年大狱。
1978年12月,44岁的高长江终于走出了监狱的大门。高长江开始到柳河县法院申诉,要求给予平反。办案人员不是说现在工作忙、没有时间,就是说需要研究研究。无奈之下,高长江开始到党政机关上访。
十几年中,他18次去北京,40次进省城,踩烂了许多机关的门坎,成了让信访人员头疼的“上访专业户”。高长江抱着试一试的念头,来到通化市人大常委会上访,没想到这一试,出现了转机……于1998年10月27日做出了本文开头所述的判决。
法制日报赵羽